以岭 连花清瘟胶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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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岭 连花清瘟胶囊 36粒 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通用名称 :连花清瘟胶囊
汉语拼音 :LianHuaQingWenJiaoNang
商品名称 :以岭
成份 :连翘、金银花、炙麻黄、炒苦杏仁、石膏、板蓝根、绵马贯众、鱼腥草、广藿香、大黄、红景天、薄荷脑、甘草。辅料为:淀粉。
性状 :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和粉末;味微苦,气微香。
功能主治 :清瘟解毒,宣肺泄热。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,症见:发热或高热,恶寒,肌肉酸痛,鼻塞流涕,咳嗽,头痛,咽干咽痛,舌偏红,苔黄或黄腻等。
规格 :0.35g*36粒/盒
用法用量 :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3次。
不良反应 :尚不明确
禁忌 :尚不明确
注意事项 :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。有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7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对连花清瘟胶囊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连花清瘟胶囊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请将连花清瘟胶囊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连花清瘟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4.运动员慎用。
15.打开防潮袋后,请注意防潮。
药物相互作用 :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 :密封,置阴凉干燥处(不超过20℃)。
包装 :铝塑板装。每盒36粒。
有效期 :24个月
执行标准 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(试行)YBZ03752004
批准文号 :国药准字Z20040063
企业名称 :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